巢湖市教育局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意见
教师职业道德是社会公民道德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教师职业行为的基本要求,是教师在职业活动中必须遵循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加强师德建设,形成良好的师德,既是推动以德治国,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又是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要举措。
当前,我国正处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实现现代化建设战略目标的关键时期,社会各领域的建设都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教育要跟上时代前进的步伐,它所面临的挑战,不仅仅在于教育的理念、目标、内容、技术手段的转变与创新,也在于对教师职业道德提出更高要求。高尚的师德是一流教师队伍的第一要素,是教师把自己的聪
明才智用于教书育人,为教育事业自觉奉献的根本保证。建设一支适应形势需要的教师队伍已经成为迫在眉睫的任务。
一、加强师德建设的指导思想
加强师德建设,必须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教育法》、《教师法》以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依据,以师生共同发展为目标,以加强理论学习和更新教育观念为前提,以建立竞争激励机制为保障,以“敬业爱生、勤学乐教、廉洁奉献”为基本道德规范,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乐于奉献、勇于创新的高素质的教师队伍,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加强师德建设的基本原则
加强师德建设应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1、坚持教师职业道德的先进性与基础性相统一。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既要体现其基础性,即符合社会公民道德的一般要求,又要根据其为人师表的职业特殊性,对其提出高于一般社会职业道德水准的先进性要求。
2、坚持继承优良传统与弘扬时代精神相结合。传统师德中的崇高内容要继续发扬光大,同时又要积极建立符合时代要求的教育观、人才观、价值观。在理念上具有面向未来的前瞻性,在工作上更富有民主性、开放性、创造性、竞争性。要遵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正确认识教师职业道德的时代性要求,帮助教师树立正确的物质利益观。既要保护教师的合法物质利益,又要反对只讲金钱、不讲奉献的错误倾向。
3、坚持正面教育引导与严格制度约束相结合。要通过加强对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使其在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的引导下,全面提高职业道德修养,在为人师表的职业活动中,自觉发挥道德榜样作用。同时,要建立强有力的监督约束机制,通过完善自律与他律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管理体系来实现对教师行为的有效规范。
4、坚持教师的职业道德建设与其在家庭、社会中的公民道德建设相统一。教师在学校是老师,在家庭是成员,在社会是公民,其道德表现是密不可分的。作为思想品德的整体,教师遵从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具有一脉相承性。师德建设在要求教师具备高尚职业道德的同时,还要求成为恪守家庭美德和遵守社会公德的典范。
三、加强师德建设的基本内容与措施
1、建立师德教育常规制度,广泛持久地开展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活动。
各中小学校都要建立师德教育常规学习制度。每个学校每年度都要制定师德学习方案,做到有目的、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有实效。师德学习的主要内容为:有关教育工作的各项法律法规、政治理论、教育理论、师德规范、心理健康等方面的内容。教师继续教育课程,要设置师德教育内容。每年寒暑假期间,学校组织教师集中学习,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师德专题教育。学期和学年工作总结要对学校的师德建设情况进行总结与讲评。要建立新教师岗前师德培训的制度,新教师到岗,学校首先要组织他们系统地学习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教育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使他们在走上讲台前,首先具备为人师表的人格素养。
学校要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来推动师德建设的实施。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电脑网络、宣传栏等传媒工具,大力宣传师德建设中的先进人物事迹,开展向典型人物学习活动,努力通过舆论的引导和典型的感召来造就“敬业爱生、明礼诚信、平等合作、勤学乐教、廉洁奉献”的基本师德规范。
2、从加强教学常规管理人手,抓好教学过程中的师德规范。
教师的教学活动是显示教师职业道德状况的重要方面,师德建设须从备课、教课、作业批改、课余辅导等教学全过程着手。要加强学校的教学常规管理,完善教学常规制度,通过强化对教学各主要环节的检查督促,进一步强化教师工作责任心。重点是坚持和完善以下五项制度。
一是备课查验制度。任课老师上课前必须认真备课并书写教案。备课不仅要备教材,还要研究教法,做到“寓德于教”。坚持每周一次的集体备课制度,集体备课时要进行考勤。学校对每个教师备课笔记检查,每学期不少于两次,并签署查验意见。教导处每学期要通报一次检查结果,并将之作为教师工作考评依据之一。
二是听课评课制度。学校要经常组织教师开展课堂教学互听互评活动。建立学校领导、教务主任、教研组长以及教师之间多重听课制度。每学期每位教师听同行教师上课不得少于10节,听课教师要按规定方式写出评价意见,并将之作为平时工作考核依据之一。教育行政部门应有计划地组织教研人员进入学校听课评课。教研人员听课既可以预作通知,也可以不打招呼随机抽查听课。学校和教师应积极配合,对故意设置障碍者要给予批评,并将之作为工作表现不佳的依据列入综合考评。要结合新课程推广工作,在不影响教学秩序的前提下实行课堂开放,允许家长或社会人士听课评课,组织学生评课,运用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手段,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
三是作业批阅检查制度。教师要适当给学生布置课外作业,并对学生作业认真批阅。学校要对教师批阅作业情况定期进行检查评审。评审内容包括作业量的适当性、批阅的认真性、作业内容的合理性。检查结果记入教师的业绩档案。教育行政部门要定期抽查学校的作业批阅评审记录,保证制度的落实。
四是教师业绩档案制度。学校要为每位教师建立学年工作业绩档案。内容包括:政治思想与师德表现、业务提高与进修、教学与科研以及教师互帮互学等任务指标的完成、兼职岗位职责的履行、学生成绩考核、学生课外辅导绩效、各类常规检查评奖记录等。教师的业绩档案是教师奖惩与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
五是教学事故的认定和处罚制度。各中小学校都要制定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罚办法,从严治教,规范管理。要将发生在校园内的各种教育教学违规行为和管理过失,视情节与后果设定为相应等级的教学事故,严格追究责任,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必要的处罚。要明确事故防范与巡查的责任主体,建立有效的事故预警制度,认定与处罚同完善教职工岗位责任制结合起来,使每个教职员工对自己的岗位职责有充分了解,知道该项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出现责任事故将受到什么样的处罚。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总结经验,指导所属各校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此项制度,逐步做到制度的规范统一。
3、坚持文明执教、廉洁从教,树立教师在社会中的道德楷模形象。
教师在开展教学过程中,必须坚持文明教学规范。要热爱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注意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行为举止文明礼貌。上课前不准饮酒,不准面向学生吸烟,不得在课堂上使用个人通讯工具以及从事其他与教学无关的个人活动。不得公开排列学生的考试名次,不单纯
以学生成绩评价学生。要加强对女生的保护,防止性侵害案件发生。男教师对女生作近身辅导或较长时间谈话,必须在开放环境中进行(时间上和空间上均应具备他人可视察并可出入的条件),禁止在隐蔽地点或私密空间进行。确因工作所需在非开放环境中进行,须有多名师生或家长作伴。
教师在课堂以外的工作和生活中必须坚持日常文明规范。要尊重学生家长,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与配合。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不指责、训斥学生家长。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不赌博,不酗酒。不准在工作时间内从事消遣娱乐活动。注意语言规范健康,行为举止文明礼貌,言行不违反社会公德。
要坚持廉洁从教,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不准强制学生购买教学辅助材料,不向学生推销商品,不向学生和家长素要财物,不接受学生家长馈赠和吃请,不利用职务之便(包括分班、排座位)为已谋私利。
禁止违反规定搞有偿家教和校外兼职。坚决制止以赢利为目的,影响教师正常教学工作精力的有偿家教和其他校外兼职活动。在高质量地完成教学份内工作的前提条件下,允许教师在假期和周休息日,对非任教学校或同一学校非任教年级的学生开展适当收取报酬的家庭个别辅导活动(收生不超过5人)。但对任教班级和任教学校同年级的学生辅导只能是义务的。教师开展有偿个别辅导活动,必须向学校申报登记,申报内容包括辅导的时间、人数、地点、方式。并向税务部门登记,按章纳税。开展有偿家庭个别辅导的教师个人负有保障学生安全的责任。严禁私下开班授课,严禁在工作日开展有偿家教,严禁明示或暗示所任教学校的学生接受自己或他人的有偿家教。学校对工作业绩不佳或申报内容违规的有偿辅导应予制止。对于未申报或虽申报但做法违规的有偿家教,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查处。情节严重的要给予纪律处分。对有偿的家庭个别辅导活动的管理,学校可以根据本校情况制定具体管理细则。
4、建立教师职业道德社会评价机制,接受社会对学校师德建设的监督。
各学校要通过建立“师德评议日”、校长热线电话、师德监督信箱等制度,为家长及社会建起师德投诉渠道。积极运用家长学校、家长会议、学生民主评议教师、开放教育教学活动(家长听课)、定期或随机向家长与社会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和手段,让家长和社会更多地参与到教师队伍建设中来。要建立教育行风监督员制度,聘请品行端正、
社会责任感强的人士担任教育行风监督员,及时了解掌握师德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反映社会各界对教师队伍的评价,从而有针对性地加强教队伍的职业道德建设。
5、加强对师德建设工作的领导,通过严格考评与奖惩促良好教风的形成。
要切实加强对师德建设工作的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把师德建设工作纳人重要议事日程。教育部门主要负责人与校长要亲自抓这项工作,并率先垂范,发身作则,自觉加强职业道德修养。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情况要作为考核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和学校领导工作业绩的一项重要内容。学校党组织和党员教师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卷锋模范作用,做好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带领和引导广大教师切实提高职业道德素质。要充分发挥职代会、教育工会、共青团在师德建设中的作用,努力形成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协调一致、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建立学校师德建设评估制度。师德评估按管理权限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评估内容包括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度保障、实施过程及建设效果四个方面。评估采取单位自评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检查评估相结合,定期专项评估与随机抽样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评估设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学校由教育行政部门授予“师德建设先进学校”荣誉称号。凡未达到师德建设“合格”标准的学校,由市、县(区)教育局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整改期间,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不得参加任何先进个人的评比。省、市示范学校经评审没有达到师德建设合格标准的,必须在一年内达标,否则将由市教育局取消其市级示范学校称号,建议省教育厅取消其省示范学校称号。
建立教师个人师德考评制度。学校要把考评教师职业道德作为激励和督促教师提高自身素质、履行教师职责的重要手段。要把教师职业道德状况同行政奖惩、职务晋升、职称评聘、工资晋升、竞争上岗等政治经济待遇挂钩。各个学校都要按照《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上级组织有关师德建设要求,制定本校师德建设考核及奖励办法,并结
合年度考核对本校教师进行考评,考核结果管辖权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考评设优秀、良好、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凡被评为优秀等次者可授予“师德先进个人”称号,由学校给予表彰,该教师有资格申报参加县(区)级、市级“师德先进个人”的评比。考核不合格者由学校给予警告并限期改正,一年内不得评优,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扣发一年浮动工资和年终奖金。连续两年师德考核不合格者,除继续执行扣发浮动工资奖金外,低聘一级教师职务。连续三年考评不合格者,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予以解聘或辞退处理,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撤销教师资格。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和全体教师,要通过不懈努力,不断提高师德水平,把教师群体建设成公民道德的楷模。以优良的师风,带动教风,促进学风,优化行风。把教育系统建设成风气正、形象好、文明程度高的示范行业。